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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纪委评薇娅偷逃税被罚 网络直播并非法外之地

  • 时间:2021-12-21 17:20:47
  • 来源: 网站

知名网络主播薇娅因偷逃税,被追缴并处罚款13.41亿!薇娅偷逃税的事件在这两天被传得沸沸扬扬,而对于薇娅被罚款13.41亿元,网友们各抒已见!中纪委也是发表了自己的看法!

中纪委评薇娅偷逃税被罚

中纪委评薇娅偷逃税被罚:

12月20日,税务部门发布通报,头部网络主播黄薇(网名:薇娅)偷逃税被罚共计13.41亿元。调查显示,黄薇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,通过隐匿个人收入、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.43亿元,其他少缴税款0.6亿元,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,追缴税款、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,共计13.41亿元。

近年来,随着直播带货成为电商平台最大的增长点,网络主播的收入也水涨船高,部分头部主播的单场带货交易额达到千万甚至上亿元。税务部门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体现了税法权威和公平公正,再次警示网络直播从业人员,网络直播并非法外之地,要自觉依法纳税,承担与其收入和地位相匹配的社会责任。

处罚主播偷逃税行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?记者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于文豪。

记者:直播带货是近年来涌现的一个新兴业态,对头部主播偷逃税行为严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?

于文豪:近年来,国家大力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发展,平台经济、直播带货等一大批新业态新模式涌现出来,在助力疫情防控、保障人民生活、对冲行业压力、带动经济复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然而,诸多利好消息难以掩盖行业“粗放式”发展的现实。一些明星、网红直播带货“翻车”引发舆论热议,偷逃税、货不对板、假冒伪劣等问题频频曝光,“粗放式”发展的行业亟须正确的引导和规范。

在主播黄薇之前,税务部门切实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的税收监管和规范,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,查处了朱宸慧、林珊珊等多起偷逃税案件,并对重大案件进行曝光。

在本次案件中,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2019年至2020年期间,黄薇通过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;通过设立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、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虚构业务,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、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;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,未依法申报纳税。税务部门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等规定,依法确认其偷逃税款6.43亿元,其他少缴税款0.6亿元。

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,直播行业不是法外之地。直播带货除了要遵守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要求外,还要注意遵守税法,不能忘记乃至逃避依法纳税的义务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,对纳税人偷税的,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、滞纳金,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。

本次依法作出的处罚13.41亿元,主要组成部分有:对其隐匿收入偷税但在检查立案后主动补缴和报告的部分,处0.6倍罚款;对隐匿收入偷税未主动补缴的部分,处4倍罚款;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的部分,处1倍罚款。

这样的处理处罚决定,一方面坚持依法严查严处,坚决维护了国家税法权威,促进社会公平正义;另一方面充分考虑了当事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节,反映税务部门宽严相济,促进新经济新业态在发展中规范,在规范中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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